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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受“免费吸食”诱惑充当贩毒中介 领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3-06-08 15:05:46


    一毒贩为扩大毒品销路,向牌友提出“多买者免费吸食”的诱人条件,牌友果然“中招”,很快成为买卖毒品的中介,也为此付出沉重代价。2013年6月7日,固始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宋某与绰号“东北”(身份暂未查清)的毒贩在打牌时相识。其曾多次从“东北”手中买过“冰毒”供自己吸食。“东北”有一次跟他说,“如果你在我这买的毒品多,我可以给你免费的冰毒吸”。于是,当别人找被告人代买毒品时,被告人便决定从“东北”那里购买。

    2012年5月初的一天,被告人宋某帮王某以500元价格从“东北”手中购买0.4左右“毒品”。几天后,被告人再次帮助王某以1000元现金从“东北”手中购买1.3克左右“冰毒”。同年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宋某帮秦某(另案处理)以1000元价格两次从“东北”手中购买共计1克的“冰毒”。法院还查明,同年4、5月,被告人宋某帮赵某(另案处理)以2200元的价格5次从“东北”手中购买了共计2.1克左右的“冰毒”。

    作为回报,“东北”授意赵某先后三次让被告人免费吸食“冰毒”。

    2012年11月22日,固始县公安局在固始县城“阳光宾馆”内将被告人宋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为了从贩毒人员处得到免费的冰毒吸食,明知贩毒人员的行为,依然从其处为他人代购毒品,依法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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