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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监以拖延决算要挟承建人给感谢费 遭举报获刑

  发布时间:2013-06-13 17:46:58


    一公司工程总监在两栋楼竣工近两年后仍不给决算,造成工程款不能到位,逼迫承建方赠与“感谢费”10万元。不料遭到感谢人的举报,落入法网。在感谢费统统“吐出”后,2013年6月13日,固始县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五年。

    2010年下半年,江某、成某等人承建谐和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商住楼的4号楼、5号楼竣工,但谐和集团有限公司迟迟未给该工程决算。

    为尽快办理决算,2012年4月,江某、成某等人找到负责工程决算的谐和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监吴某,请求尽快给4号楼、5号楼工程决算,并承诺事情办成后给吴感谢费。

    同年5月初,被告人吴某将江某、成某等人承建的商住楼4号楼、5号楼工程决算办理完毕。2012年5月25日,成某在信阳市体彩广场旁边的中国工商银行一分理处向吴某的工行卡存入10万元现金。后吴某将该款取出,用于支付自己的购房款。

    吴某受贿后,江某、成某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了其受贿事实。吴某全部退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在担任谐和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监期间,利用负责工程决算工作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全额退赃,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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