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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民开设赌场月余事发 自首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3-06-14 17:12:52


    为攫取暴利,固始县的三位村民无视国法,光天化日之下开设赌场,招揽多人赌博,终究落入法网。6月14日,固始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路某、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各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路某、路某某伙同王某(另案处理)在固始县陈集乡臧集村境内,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集多人赌博。同年12月22日下午4时许,上述四人设赌场供多人以龛“干子宝”的方式赌博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三被告人逃逸。经查,开设赌场期间三被告人共从中牟利约三万元。

    2012年1月6日,被告人路某、路某某到固始县公安局投案自首;2012年2月15日,被告人张某到固始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路某、路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三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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