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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级法院在固始召开“加强良性互动 促进司法公正”律师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06-20 17:30:49



    六月的固始热浪滚滚,一场当地司法界“口无遮拦”、直抒法治建设豪情的交流会却也热火朝天。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2013年6月19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浩一行代表中院党组来到固始县人民法院,诚邀固始籍的河南蓼阳律师事务所、河南振蓼律师事务所、固始县法律援助中心的18名职业律师和固始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就“加强良性互动,促进司法公正”进行座谈交流。固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参加并主持会议,部分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罗浩希望大家就目前信阳、固始两级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法官与律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上的不足和如何改进等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固始县司法局工会主席汪坤代表该局认为,最近几年固始法院的软硬件设施更新升级很快,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促使法官尽职尽责的做法让人耳目一新;立案难的问题得到根本改观;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总体是好的。通过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法官和干警的执法水平和作风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一点社会各界有目共睹。当然,随着形势的发展,在如何更好地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如何公平尊重、保障公诉人、辩护人双方的诉讼权利方面,法院还存在一定的缺憾,希望借此机会实现良性交流,共同提高。蓼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金波认为,某种程度上当事人就是律师的衣食父母。律师对当事人要负担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尽管如此,从大局上讲、从根本上讲,律师与法官并不是一种对立关系;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追求公平正义是我们共同的职责。王金波提出法院在保障律师刑事案件中的会见权、阅卷等方面总体上做得是好的。他提出,在庭审中有少数法官随意打断律师的发言,希望这类现象得到制止。振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强认为,最近几年法院工作总体向好。他提出:目前法律服务市场有些混乱,一些人假“公民代理”行有偿收费之实,希望司法局、法院建立共管机制,严格公民代理的程序审查。法援中心律师、市人大代表郑传英希望在民事案件的庭审中也能配备执庭法警,从而更好地维护律师的人身安全。她认为,目前法院在执行方面强制措施运用偏少,对逃避执行义务的人起不到震慑作用;同时在追究当事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方面,与公安机关的衔接机制不够畅通。其他各位律师业都提出了很好、很有针对性的建议。

    罗浩和吴光金对各位律师的发言表示感谢。罗浩说,律师和法官是维护宪政、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和职业共同体,二者不是也不应当是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互相促进、互相监督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律师界和法官群体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律师与法官实行良性互动交流,促进司法公正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需要,也是人民法院司法事业和法官自身以及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大家彼此监督,互动交流,才能更好地贯彻宪法和法律,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表示,将把大家的意见、建议带回中院进行研究并逐项落实。吴光金认真听取各位律师的发言,随时作出解释和回应。他希望这次交流会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广大的执业律师和法官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恪守各自的职业道德,为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不断作出新的努力。

责任编辑:石豪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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