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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葬亡父私占妹婿土地致花圈被焚 毁财报复

  发布时间:2013-08-02 15:17:41


    固始县一男子在安葬亡父时,未经许可侵占了妹婿家的承包地,引起纠纷。该男子一怒之下竟然持械将对方的物品乱砸一通,损毁财物价值近万元,因此而触犯刑律。2013年8月1日,固始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经济损失9991.37元。

    被害人黄某系被告人葛某妹婿,两家系同一村民组村民。2013年4月15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葛某安葬亡父后围圈坟地,侵占了毗邻的被害人黄某家的部分承包地。黄某的父亲得知后十分生气,便赶到亲家坟地,将放在葛某亡父坟头四周的花圈焚毁以示泄愤。葛某得知后,窜至黄某家中,使用木棍、钢管等,将黄家一楼至二楼的摩托车、电冰箱、橱柜等物品砸毁。

    经固始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损毁财物价值9991.37元。

    审理期间,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9991.37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被告人主动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请求合理部分,依法予以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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