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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官方俊裔调解案件返回途中遇山洪爆发不幸因公殉职

  发布时间:2013-08-26 10:32:19




    2013年8月23日晚8时许,我院段集法庭审判员方俊裔在调解一起企业职工工伤案件返回途中遇到山洪爆发,被洪水冲走,不幸殉职。

    固始县段集镇有一外来企业——大千石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地址在该镇下楼村。因一名工人(熊登才,男,住段集镇青峰村)两个月前在采石作业时被石块砸伤,造成两脚趾粉碎性骨折,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伤者及其家属多次阻挠公司正常生产。公司求助镇政府解决,该镇启动“三调联动”纠纷调解机制,副镇长王有恒会同段集法庭庭长周永胜、审判员方俊裔于上星期两次赶往公司组织双方调解。因责任主体存在争议,公司只同意给予伤者适当补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8月23日当地适逢暴雨。上午8时30分许,因庭长周永胜要赶往县院开会,方俊裔考虑到该起工伤纠纷未得到妥善解决,有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加之有一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原告王世平、被告彭善奎)也居住在公司所在的下楼村,为便于通知双方进行调解,遂决定再次去该村处理这两起纠纷。经请示庭长并做好当日“便民小黑板”的记录后,于当日上午11时许租车赶到大千石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在该村村长桂诗忠的协助下,主持熊登才与公司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工作持续近两个小时,双方虽未达成书面调解协议,但调解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下午3时许,方俊裔与村长桂诗忠协商通知另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彭善奎到村部调解一事,由于天降大雨,未能如愿。滞留到当晚8时许,因无车辆送行,方俊裔便搭乘一私人车辆返回(车主方宜鹏,住方集镇街道)。途径段集镇柳林村急流涧河(史河支流)一漫水桥中间路段时,车辆被突然涌来的一股山洪打翻,司机方宜鹏和一乘客楚其华侥幸脱险。方俊裔和同车另一名乘客(桂诗红,男,住方集镇街道)被洪水冲走。当晚县消防大队组织官兵搜救未果。24日凌晨,在离出事地点大约3公里的地方,其遗体被居住在下游岸边的一农民发现(截至26日另一名落水乘客桂诗红尚在搜寻当中)。

    方俊裔,男,汉族,固始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科员级),一级法官。1953年2月出生,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方俊裔同志自转业到法院工作28年时间,一直扎根在固始县南部山区基层法庭。生前已达退休年龄,由于法庭警力不足,仍坚守岗位。我院政治处已向县人社局呈报相关退休手续,目前尚在办理当中。

    方俊裔同志因公殉职后,我院立即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得知情况后,立即作出批示:“请政治部立即派员代表院党组和我去慰问方俊裔同志家属。请信阳中院做好方俊裔同志家属的安慰和救助工作。并按规定申报相关荣誉待遇。方俊裔同志马上就要退休了,还坚持冒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中间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他是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法官典型,请宣教处联系媒体认真宣传报道”。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第一时间带领班子成员赶到方俊裔同志的家中对其家属表达慰问。24日上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常务副院长王玉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奚启锋一行赶到方俊裔同志的家中,看望并慰问方俊裔同志的家属。当日下午,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的委托,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齐守文带领省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副处长董富裕一行代表省法院党组到固始看望和慰问方俊裔同志的家属。

    上图为信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看望慰问方俊裔法官家属。

    下图为河南省高院政治部齐守文副主任受张立勇院长委托看望慰问方俊裔法官家属。

责任编辑:石豪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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