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全方位公开的方式让诉辩双方有理讲在法庭,真相大白于天下。别人也无话可说。”2013年9月9日,在固始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鱼塘承包合同纠纷结束后,该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邓伟对双方当事人如是说。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固始县法院针对司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正衣冠”、“照镜子”。为进一步取信于民,该院对于典型案件(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群体性案件、上级及有关部门批转的案件)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全程公开录音录像,把庭审过程及宣判结果制作成新闻公开在县电视台播放,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取得满意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