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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收受“疏通费”“捞人”未成 以诈骗罪领刑

  发布时间:2013-09-10 16:18:43


    一名即将退休的老干部企图利用帮人办事的“空当”牟取不义之财,不料事未办成,其却不想退钱。被害人不依不饶,将其告发。2013年9月10日,固始县法院判决被告人涂某犯诈骗罪,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查明,被告人涂某系固始县一局机关干部,现年60岁,即将办理退休手续。2012年9月22日,固始县草庙集乡吴某的儿子涉嫌盗窃犯罪被刑事拘留,吴经他人介绍找到被告人涂某。涂某以能找关系为吴某儿子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先后两次收取吴现金合计32000元。

    其后,被告人涂某称其为吴某儿子争取取保候审及轻判做了一定工作。同年11月下旬,吴某见事情一直没办好,便要求涂某退钱,涂仅退还现金8290元。2013年2月初,涂又退还现金8000元。下余款项经吴某多次追要,涂某以钱已用于办事为由不再退还。

    2013年4月2日,吴某向固始县公安局报案。固始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涂某于4月7日将余款15710元全部退还吴某。

    另查明,2013年8月13日,被告人书写书面悔过书一份,表示认罪悔过,要求法院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已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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