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雷锋好榜样”——这一从小就耳熟能详的歌曲为几代人所熟知。成千上万的好人好事也在这个时代涌现出来。在呼唤雷锋精神的同时,我们也在寻找雷锋、挖掘雷锋的典型事迹。而事实上雷锋一直就在我们的身边。对于从天而降的馅饼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为之心动,对于弯腰即得的钱包,又怎能轻易抵挡得住诱惑。然而固始法院青年干警陈青云,却以其真实又果断的行动予以一个完满的答复。
陈青云是2013年4月进入固始法院的一名普通青年干警,但是她却做了一件不平凡的好事。2013年9月3日,陈青云在香樟苑东门附近花园旁捡到了一只钱包,当时里面有失主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支付口令卡等重要证件、消费卡以及现金1121.20元。陈青云拾得钱包后,随即便让其家人帮助寻觅失主,几天后仍未找到,陈青云果断将钱包以及里面的证件、消费卡及现金上交至院政治处。
该院政治处徐清敏主任在得知情况后,立即着手安排政治处另外两名青年干警帮助查找失主。其中一名干警王萍灵机一动,想到失主在办理各类消费卡时应该会在相应商场登记联系方式。于是按照这一思路,陈青云、任庆刚、王萍多方查询,最终四人在标榜阿宝美发店找到了失主的联系方式并与失主取得联系。确认身份后,四人将钱包归还给了失主。失主拿到钱包后感慨道:“本来已经放弃找到的希望了,没想到还有好心人主动打电话联系,还回钱包!”钱包里的钱虽然不多,但是失主对陈青云、任庆刚、王萍他们这种拾金不昧、热心助人的行为表示非常感谢,并高度赞扬了固始法院干警的高尚品德。
一个在固始法院几位干警看起来最平常不过的举动,却见证了中华传统美德及雷锋精神的传承,体现了我院干警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了我院干警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是固始法院常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