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当中,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党政干部们“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事实上,不论什么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最关键的落脚点,是要让群众信任党,拥护党,能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结合自身的工作体会,以及近期媒体关注的焦点内容,我认为,党政干部坚持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树立社会公平正义,拉近与群众之间距离的必由之路。
一 、调研案例分析
我所在的单位是固始县人民法院,近期,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出现了几起因未依法行政导致的矛盾纠纷,让法院也处于极度困难的处境。
案例一是某乡镇,在拆迁过程中,因遇到了钉子户,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乡镇主要领导通过商议,未按照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的《拆迁方案》给予赔偿,而是额外增加了许多附加优惠条件,经其它群众举报,县纪检委和检察院,都先后介入调查,并判定乡镇违规,要求乡镇起诉至法院,解除与群众的合约。但是,法院法官并不能依据职能部门的调查结论,而只能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定,最终合议的意见是该拆迁户与乡镇间的合同合法有效,并不能解除。这种局面的出现,就让很多单位陷入了尴尬境地,法院若不依法判决,则失去公平正义之原则,若依法判决,则乡镇将面临更多拆迁户的高额赔偿要求,纪检委和检察院的调查结果以及处理建议建议,也只是合情但不合法。而追究问题的根源,就在于该乡镇未能依照《拆迁方案》,妥善做好说服工作,而是擅自主张,违规行政。
案例二是近期频繁见诸于媒体的城管暴力执法问题。对于问题的是非曲折,根据现有媒体报道,无法确定真假。但是,城管在管理过程中,当面对诸多难题时,该如何行政,这种空白,让城管其实处于极度被动而尴尬的境地。根据我县城市管理大队相关同志的介绍,随着我县城市规模的扩大,越来越的农村和外地人口涌入县城,导致了城市管理困难的增加,在各菜市场、街边,商场门口,占道经营的现象屡见不鲜,而且屡禁不止,现有法规仅规定了商贩们应该怎么做,也确定了如何罚款,但当面对实际的执行情况时,城管部门却并没有一个可以衡量的操作规范,他们不能像警察一样采用暴力,也不能苦口婆心的去劝说,但最终出现矛盾纠纷时,承担责任的却往往是城管们,他们常常委屈但又无奈。
诸如此类的案例还有很多,但由于没有或不能依法行政,导致的社会矛盾增加,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值降低,使党政部门的工作开展,常常陷入被动而尴尬的境地。
二、依法行政,缘何难落实?
对于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很多党政人员都有所共识,但在执行过程中,依法行政为何又如此难以落实呢?
所谓依法行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行政权力,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作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但在我国很多地方,由于种种原因制约,依法行政往往变得很不容易。
(一)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不顺畅。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它承担着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重要职责。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哪个地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搞的好,其依法行政也就搞的比较好,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也比较顺利。但是,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我国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呈现出上强下弱的“倒三角”态势,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政府法制机构内部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从知识结构看,目前,政府法制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是从行政工作岗位转行而来,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学习,在法学理论、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从年龄结构看,尚未在总体上形成梯次的年龄结构。
(二)依法行政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在现实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怎样才能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作法。有的把依法行政作为一句时髦的口号,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一味强调经济发展,以经济建设为借口,制定土政策、土办法,抵制依法行政;有的长官意志严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轻视法律手段重个别处理,轻制度管理重协调解决,遇到问题拍脑袋,决策问题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导致决策失误。
(三)部分规范性文件不规范。在我县,存在一些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的现象,有的不按规定上报文件制定项目,有的不遵守文件制定计划,有的未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仅凭上级的文件或者是领导讲话便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给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二是内容不规范。有的内容空洞,缺乏可操作性,虽然设定了禁止条款,却于法无据,造成了禁而不止,禁而无效的尴尬局面,降低了规范性文件的权威;三是备案审查工作不到位。当前较为突出的表现是制而不备以及备而不审,制而不备逃避了上一级政府的监督,备而不审导致监督流于形式。
(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强。行政执法监督是规范行政执法的有效途径,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行政执法监督一般采取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法制建议书,法制协调和行政复议等方式。虽然方式方法很多,取得的效果却不明显:一是行政执法监督缺位。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滞后。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缺威。
(五)违法行政问题突出。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主要的职能,是行政机关履行管理社会职能的重要手段,法律、法规能否在实际生活中产生作用,最终要靠行政执法来落实。同时,执法活动直接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人民群众往往是通过行政执法来认识和评价政府,认识和评价法律,行政执法是否公正、廉洁,直接关系着政府的威望和法律的权威,关系着依法行政的成败。一是行政执法主体混乱。表现为:行政执法队伍过多、过滥;二是行政执法“利益化”。目前,多数基层执法队伍经费的主要来源是罚款和收费,而且罚得越多,收的越多,返还的也就越多,使行政执法与执法者的自身利益直接挂钩,造成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三是执法程序“随意性”。有的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剥夺了行政执法相对人的申辩权;四是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从文化素质看,基层执法人员受过高等教育的仅占10%,大多数为高中学历,甚至是初中、小学学历。
三、依法行政,刻不容缓!
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很多有识之士已经对于依法行政提出了诸多良方,结合我县具体县情,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对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度。
(一)加强行政法制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另一方面,要作好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知道法律,更要熟悉和掌握法制,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公众才会在接纳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法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一是树立现代意识,更新“立法”观念。二是从实际出发,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调研工作。四是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五是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规定,抓紧建立健全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其所属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体制。
(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是靠人来维持的,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的落实就是一句空话,因此,要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要严把“入口”,要明确规定进入行政执法队伍的条件,并且要逐步提高门槛。二是要疏通“出口”,对于严重违法执法人员,要坚决将其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从整体上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三是抓好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通过开展“文明执法”竞赛,评选“文明执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执法者”等活动,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弘扬正气,树立行政执法队伍良好的形象,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四是所有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统一予以保障,其罚没收入也不再返还,使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与部门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从源头克服利益“驱动”。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防患于未然。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争议和矛盾的协调,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化解执法矛盾,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打架情况的发生。三是将行政执法监督的对“事”权,扩大到既对“事”又对“人”,将对“人”的“建议权”转变到“直接处理权”,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四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健全相关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主体资格、法定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办法;
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政府机关都要必须依法行政,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参与者都处于平等的位置,从市场主体到商品交换,都依靠法律加以保障,对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加以制裁。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依法行政使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