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兽医治疗不当致2500只鸭子死亡 法院判赔4万

  发布时间:2013-10-08 16:31:19


    一养鸭户因鸭子患病请来兽医诊治,不料在治疗的次日二千多只鸭子全部死亡。双方经协商订下赔偿协议。但兽医迟迟不履行。2013年10月8日,固始县法院判决被告何某赔偿原告晁某损失40000元。

    被告何某系畜牧师,开一畜牧诊所。2012年9月6日,养鸭户晁某因鸭子生病邀请何某到其住家处为鸭子治病。何某诊断:晁某的鸭子患大肠杆菌霉形体及浆膜炎混合感染。当晚,何某对所有鸭子进行肌肉注射治疗。次日,晁某的2500只鸭子死亡。

    事后,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何某赔偿晁某40000元损失。但此后何某以损失应由给鸭子注射的药物的供应商赔偿为由拒绝履行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晁某与被告何某就鸭子死亡达成的赔偿协议对鸭子死亡的原因、数量、赔偿单价均达成一致意见,合法有效,双方应当履行。被告若认为是药物品质的原因导致鸭子死亡,可依法予以追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石豪    

文章出处:固始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90519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