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于法律院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司法实务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共同提高,近日,固始县人民法院与郑州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约定,郑州大学法学院的义务为: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该院作为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聘任固始县法院优秀法官担任兼职教授,组织并主持观摩审判、模拟审判等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学位论文和实践实习活动,参与部门法教材和案例教材编撰工作,开展教学质量工程有关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参加法学专业综合改革工作。二、应法院邀请,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教授、博士为该院审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专家法律咨询或开展专题研讨,帮助解决司法疑难问题,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三、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法院每年至少挑选一个典型案例,邀请法学院专家学者、学生代表进行庭审观摩,庭审结束后,组织召开庭审评议活动。四、应法院邀请,针对不同的学术研讨课题,不定期组织教授、博士采取专题讲座、面对面论文修改指导等方式,指导该院开展学术研讨,提升其理论研究能力。五、合作开展干部培训。支持法院开展干部本升研学历教育。固始县人民法院的义务为:一、为郑大法学院教师科研、研究生创新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和学生实习实践提供方便,支持甲方开展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每年暑假或其他时间集中安排接收甲方青年教师进行科研、研究生创新培养和本科生教学培养实践活动。二、提供法律实务教学资料。在保证审判工作秘密的前提下,向法学院提供以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为主的归档案例材料,帮助更新和丰富法律实务教学资料。三、接收师生挂职锻炼。经双方协商,法院可以接收法学院选派的优秀教师挂职或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四、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建设。法学院在法院建立“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法院为其提供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按计划接受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到基地开展学习、研究和实践工作;为法学院的研究生提供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为指导教师。
双方的共同义务为:一、共同开展法律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针对司法实务中出现的重大现实、理论问题确定调研课题,组织专家学者、法官、优秀学生进行共同调查研究,召开专题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向重点学术期刊推荐发表或集中汇编出版,建立稳定的合作研究机制,确保研究成果质量。二、院校互派法学专家、优秀法律实务专家。经法院聘请,接受法学院选派的教师担任兼职教授,不定期举行专题学术讲座;经法学院聘请,接收法院的优秀实务专家担任法学院兼职教授,走进课堂进行法律实务讲座,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培养工作。三、开展图书资料和学术信息交流共享。双方相互开放图书资源,互相交流图书资料管理经验;法院可以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法学院举行的各类专题报告、学术沙龙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