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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怀疑邻居打死其鸭子 找上门争执被打伤

  发布时间:2014-03-26 09:29:45


    一农妇家里死了一只鸭子,怀疑为邻居所害,遂到邻居家闹事,结果被对方用木棍打伤。2013年3月26日,固始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五个月,赔偿被害人李某各项费用合计4642.91元。

    被告人孙某与被害人李某系邻居。2013年10月8日下午,李某家的鸭子死了一只,其怀疑系孙某所为,就来到孙某家里。双方先是言语冲突,后发生争执。被人劝开后,李某捡起一块砖头砸向孙某,孙某用木棍将李某胳膊打伤。经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可以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害人受伤后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总计4642.91元,被告人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秦猛    

文章出处:固始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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