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常常吵打,做丈夫的不堪其烦,终于决定以武力了断,用菜刀朝妻子的头部连砍十几刀,后畏罪潜逃。妻子因被他人及时发现抢救,幸免于难。肇事者也在案发一个多月后被抓获归案。7月3日,固始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冯某是夫妻,双方感情不和。2014年2月5日上午,杨某因家庭琐事与冯某在自家一楼发生争吵、厮扯。杨某从厨房拿起菜刀,将冯某拖拽至二楼,后持刀对冯某头部连砍数刀,致其头部流血,当场昏迷。杨某锁上家门后外逃,路上遇见外出回家的母亲,说:“你没儿媳妇了。”杨母担心在房间内的冯某,随找来杨某父亲、舅舅和闻讯赶到的冯某母亲等人,一起把杨某家门撬开,将冯某送往医院救治。
冯某在固始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6天,花去医疗费15140.82元,杨某父亲付给冯某20000元治疗费。
经固始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冯某头面部共检见12处裂创,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2014年3月21日,广东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在当地一网吧内将杨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持刀多次砍击他人头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对被告人杨某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在前因上有一定过错,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