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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频闪婚三年嫁了三个郎 法院判其重婚罪

  发布时间:2014-08-13 08:15:57


    固始县一中年女子视婚姻如儿戏,分别在2011年、2012年、2013年与三个不同的男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终于被“丈夫们”联合控告。8月12日,固始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胡娜(化名)拘役五个月。

    法院查明,被告人胡娜现年44岁,农民。胡娜早年因感情不和与其第一任丈夫离婚。2011年7月20日,胡娜与安徽省霍邱县三元乡男子秦某登记结婚。在其与秦某婚姻存续期间,胡娜隐瞒已结婚事实,于2012年7月2日跟固始县赵岗乡农民戴某登记结婚。后在2013年4月11日,私下与固始县张老埠乡男子冯某登记结婚。

    2013年6月,秦某得知胡娜与冯某结婚的消息,遂打电话给冯某,冯某方才知道胡娜与他人未办离婚手续即与其结婚。秦某、冯某共同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3年7月16日,胡娜到固始县公安局投案,同年7月26日被监视居住,后外逃。2014年3月21日,其到固始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娜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胡娜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秦猛    

文章出处:固始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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