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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畜死了卖不得! 一头死牛“击倒”五个男人

  发布时间:2014-09-19 14:22:25


    耕牛突然死亡,为了挽回本钱,牛主人联系多人卖牛,不料所有涉事者均构成食品犯罪。2014年9月19日,固始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以同罪判处被告人王某、陈某、刘某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法院同时判决禁止被告人王某、陈某、刘某、马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法院查明,2013年7月12日13时许,被告人余某饲养的一头成年水牛死亡,其找到被告人王某,让王某联系购买人将死牛卖掉。王某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人陈某,陈某来到现场后,因对购买价格拿不准,又电话联系被告人刘某,刘某来到现场后,与陈某商谈合伙将死牛买下。然后,刘某打电话给在固始县城关做屠宰生意的被告人马某,要将死牛卖给马某。马某出于其与刘某有多年的生意合作关系、其屠宰场常年宰杀的活牛绝大多数系由刘某销售等考虑,答应购买死牛。

    其后,刘某即与余某商谈购买死牛的价格,王某从中说合,后双方谈妥以1200元成交,刘某付给余某1200元现金。之后,刘某驾驶三轮车将死牛运输到马某的屠宰场,马某立即让屠宰场工人对死牛进行剥皮等加工,加工后牛肉准备在市场上出售给居民食用。

    当屠宰场工人正在对死牛进行剥皮、分割等加工时,被固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和固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查获,并现场扣押306公斤牛肉。固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显示:经对扣押的牛肝脏进行检测,检测出菌落总数5200cfu/g和大肠菌群99MPN/100g。之后,固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扣押的牛肉采取焚烧后深埋的无害化处理措施。

    案发后,被告人余某于2013年7月26日自动到固始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明知他人购买死牛后是在市场上销售供人食用,而仍然将死因不明的死牛进行销售;被告人王某为余某销售死牛联系、介绍买主,帮助其销售;被告人陈某、刘某明知死牛的死因不明,且明知马某开设的屠宰场加工的牛肉是销售到市场供人食用,而仍然将死牛销售给马某。综上,被告人余某、王某、陈某、刘某销售死因不明、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死牛,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马某购买刘某等人销售的死牛后,安排其屠宰场工人进行加工,准备将加工的牛肉销售到市场供人食用,其行为构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余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陈某、刘某、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案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秦猛    

文章出处:固始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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