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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翻入水库 一死三伤后悔莫及

  发布时间:2009-08-12 09:32:39


    固始县一农民酒后驾车,好心好意载堂姐一家人为亡母上坟尽孝,不料车翻入水库,造成一死三伤,后悔莫及。8月11日,固始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瑞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张瑞华系固始县胡族铺镇黄岗村农民。2009年3月16日下午,被告人堂姐张某和其弟弟、丈夫一行三人,决定为去世的母亲上坟,遂找到当日中午饮酒的被告人,让其驾驶自家农用三轮车,载着三人去上坟。在张某的劝说下,被告人于下午16时许,驾车载三人沿胡族铺镇黄岗村境内的温堰水库自东向西行驶。行至水库北埂处时,车辆失控,翻入水库,致张某溺水窒息死亡,张某弟弟左胫骨骨折,张某丈夫因溺水致吸入性肺炎。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赔偿张某亲属经济损失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瑞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赔偿了被害方部分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据案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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