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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心为民化解纠纷 当事人家属送锦旗点赞

  发布时间:2017-01-12 16:13:41



    “申法官,多亏了你耐心细致的调解,让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处理,我们为你点赞!”2017年1月11日下午,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张某的女儿和女婿将一面“女法官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河南省固始县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申铭的手中,对她倾心为民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家住固始县沙河铺乡沙河社区的张某与该社区居民李某因为宅基地建房引发矛盾,积怨颇深。2016年农历正月初二,张某趁李某家中无人时到其家门口撒火纸、洋钱,用白布条放鞭炮、插白色番条、系死人衣服等行为来侮辱和诅咒李某家人。李某的妻子王某得知消息后迅速赶回家中,为制止张某的上述行为,与其发生了厮打。在此过程中,王某用两刃刀将张某的后背捅伤。事件发生后,张某遂向固始县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被告王某支付医疗费等损失共计91949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民三庭副庭长申铭充分考虑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的特点,本着“公正司法,为民解忧”的原则,努力与矛盾双方讲道理、明法理。在对案情了然于胸后,申铭认为此案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调解。她主动联系被告方,多次给其做思想工作,劝说其履行法律义务,又主动约见当事人张某,耐心答疑,了解对方的诉求,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消除彼此的间隙。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申铭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同意赔偿原告张某30000元(含被告王某于2016年3月9日已支付的20000元),余下10000元于领调解书时一次性支付;案件受理费2100元,减半收取计1050元,由王某负担。这起看似不可化解的矛盾纠纷最终得到了妥善圆满的解决,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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