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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岂是儿戏?代人受过不冤

  发布时间:2017-01-13 15:07:24




    一般而言,法院执行部门拘留的“老赖”对自己被拘留的原因都非常清楚,但近日,固始法院执行局协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执行局拘留一名被执行人时,这位当事人却对自己为何被拘留一无所知。怎么会有这么离奇的事情呢?

    范某是固始县沙河铺乡人,平时规规矩矩,遵纪守法——2017年1月13日,执行干警找到他时,数九寒冬,他不怕寒冷,正在自己家附近一个池塘里捞鱼——虽然不知道法院为何拘留他,他依然没有反抗,老老实实跟随干警们上了警车。这个老实、勤劳的村民,怎么会是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老赖?法院是不是搞错了?在执行法官的询问下,范某终于想起了事情的原委。

    2013年,范某的舅舅找到范某,说自己想在郑州开一个公司,前景好,能赚钱,但自己因为有欠债没还清,不能做法定代表人,所以让范某帮他个忙,当个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不承担责任,只需要跟他一起到工商部门办个公司注册手续就行了。范某认为这是个“小忙”,再加上又是自己的至亲,就一口答应,并随即跟其舅舅去郑州市工商部门办理了手续。

    2016年,该公司因与他人民间借贷纠纷被诉至法庭,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某的舅舅对执行毫不理睬,拒绝报告财产,且去向不明。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单位,可以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我国《合同法》规定,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法院依职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予以司法拘留,所以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固始法院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给亲戚公司当个名义法定代表人”、“给朋友担保贷个款”这类事情绝不是“小忙”,是有巨大法律风险的民事活动,你有可能因为这个“小忙”后悔一生,无论你懂不懂法,法律的底线就在那里,任何人都不能逾越。

责任编辑: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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