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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法院:公正审判解民忧 群众致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7-01-18 16:38:16




    1月17日上午,家住湖北荆门的胡某和其父亲经过长途奔波来到河南省固始县法院,紧紧地握住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霍精锐的手,感谢固始县法院让他们切身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并送上一面写有“崇法厚德,公平公正;秉公执法,为民做主”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以示感激之情。

    事情源于固始县法院民三庭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16年6月19日,胡某的丈夫驾驶皖L4XXXX挂皖LMXXX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固始县312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黎集镇泗湖村路段时,与华某驾驶南阳英普货运有限公司的豫RXXXXX挂豫RGXXX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胡某丈夫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及货物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华某、胡某丈夫负等责,华某所驾驶车辆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事故发生后,胡某、杜某、李某等五原告向固始县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华某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550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五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780000元。案件受理后,民三庭副庭长吕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的原则,不仅注重程序规范合理,而且注重事实和证据的正确判断,最大程度上还原事件真相,确保作出公正判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固始县法院民三庭法官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温暖了当事人的心并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审判法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廉洁高效”的真谛,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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