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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开了16个庭!看看固始法院这位法官有多拼?!

  发布时间:2017-07-24 08:42:26








    在固始县法院有这样一位“拼命三郎”式的法官,他每天坚持早上6点多到单位,今年以来他收案131件,结案97件,审理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6月份被固始县委聘为县委法律顾问。他所在的庭室是固始县法院结案最均衡的庭室,2017年上半年人均结案90件以上。他就是固始县法院民三庭负责人聂士峰。

    7月21日,笔者决定跟随他的脚步,近距离感受他的风采。

    早上6点半,距离规定的上班时间还有1个半小时,聂士峰已经来到单位“刷脸”签到。他告诉笔者,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法院的案件数量有了大幅提升,提前过来上班,既是对其他同事的一种表率,也是办案节奏的需要。

    来到办公室后,他开始正式投入一天的工作,熟悉卷宗、翻阅材料、交代任务。交谈中得知,聂士峰今天计划开16个庭。当听到“16”这个数字的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这也太拼了!他解释说,当事人叶某、孙某、汪某等16人购买了坐落于固始县蓼城大道某小区的商品房,交房日期届满后,被告无法交付房屋,叶某、孙某、汪某等16人遂诉至固始县法院。由于违约情形不一样,而且有的当事人是贷款买房,有的当事人是一次性付清。经过认真研究,聂士峰决定分别审理。

    8点10分,在做好各项庭前准备工作后,聂士峰简单整理一下仪容,搂着厚厚的一摞卷宗,走向固始县法院第三审判庭。

    8点30分,“砰”!随着聂士峰手中的法槌清脆落下,原告叶某、张某诉固始县某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正式开庭。原告与被告已签订合同编号为0006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坐落于固始县蓼城大道某小区5幢2单元9层0904室的商品房。双方已约定交付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并已明确逾期交付责任。交房日期届满,被告无法交付该房屋。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随后,聂士峰又对这一系列案中的另外六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独任审理,庭审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才结束。

    由于当天的审判任务重,为了快审、快结这一系列案,同时,为了尽可能给外地当事人提供方便,节约外出吃饭的时间,聂士峰出于人性化关怀,特意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了盒饭。中午庭审结束后,法官、书记员和当事人在第三审判庭用餐。

    下午1点钟,用餐结束后,聂士峰主动放弃休息,在征求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继续开庭审判。虽然有几丝疲惫,但聂士峰还是重新振作精神,对宁某诉该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独任审理。庭审在庄严有序的气氛下进行,先后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节。在法庭辩论环节,聂士峰确定了三个辩论焦点:1、作为本案被告违约,是否有原告的原因;2、违约责任应当如何承担;3、客观实事求是,兼顾双方利益妥善化解纠纷提建议。随后,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庭审过程中,聂士峰思路清晰、举止规范、言语准确,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法庭秩序井然有序。当天下午,这一系列案中的另外九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分别开庭审理。

    当结束一天的庭审活动后,疲惫感一瞬间涌上心头,聂士峰终于可以放松一直紧绷着的神经。他回到办公室,摘下眼镜,躺在沙发上闭目休息。

    下午6点半,结束了紧张而忙碌的一天工作,聂士峰换上便装,骑着自己的“爱车”缓缓驶出法院门口。

责任编辑: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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