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临近中午的夏日显得分外炎热难耐,然而,固始法院执行局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七十多岁的老奶奶王海芳,冒着40多度的酷暑,步履蹒跚的来到了固始法院,在执行局走廊的长椅上稍加休息,她就找到接待的同志说:“我来给你们送锦旗来了!一面送给你们法院的全体干警,一面送给吴国磊法官,一面送给执行局···”接待的同志因为没有得到通知,有点摸不着头脑,在老太太的倾述下,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王海芳的儿子原在固始县杨集乡的一家砖厂上班,不幸在一次事故中罹难,经过与砖厂方面协调,砖厂共支付死亡赔偿金60万元。该笔费用由王海芳的儿媳代为保管,但后期由于种种原因,王海芳和儿媳的关系出现裂痕,她被迫出来单独居住,该笔赔偿款王海芳分文未得,生活拮据、又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王海芳,无奈将其儿媳等诉至固始法院。经固始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吴国磊法官判决,实际分得这笔赔偿款的王海芳儿媳、孙子、孙女应当支付王海芳应得的赔偿金份额。判决生效后,几名被执行人均未主动履行,王海芳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过执行干警李舒心的努力,在被执行人的一个银行账户上发现有足够的存款,遂第一时间进行了冻结,但由于王海芳提供的被执行人联系方式早已失效,其又不愿意再去找新的联系方式,李舒心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刚开始被执行人对执行的抵触情绪较大,后经执行干警们反复的感化和做思想工作,最终表示服从法院的决定。
执行款到位以后,李舒心第一时间通知王海芳前来领取,但王海芳孤身一人,又基本不识字,什么开户、支票、承兑一窍不通,他便不辞辛苦一路陪同,帮助老人顺利的领到了执行款,临分别时,拿到钱的老太太涕泪交加,说自己现在吃饭买药都有困难,完全是靠着固始法院干警们公正的审判,有力的执行,才让老无所依的自己有了继续生活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