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日是国庆假期的第二天,固始法院执行干警们顾不上休息,将拒不履行多起判决的被执行人施某办理好逮捕手续,并送交固始县看守所看押。在拘留期间使尽了各种“招数”的施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的折腾不断丝毫无济于事,反而加快了自己迈向看守所的脚步。
施某是固始县方集镇有名的商人,在固始、商城、金寨均有自己的产业,但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光是今年在固始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就有8起之多。其中,李某诉施某、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施某在2017年6月与李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称9月5号前履行债务,但在此期间李某不得申请对施某实施上黑名单、冻结账户等惩戒措施,如果未履行,将以房屋抵债。但协议到期后,施某既未履行债务,也不愿意以房屋抵债,合议庭经合议后认为,施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到期后又拒不履行,属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依法应当处以司法拘留15天。
对施某进行司法体检合格送押拘留所后,施某依然拒不履行,且以各种理由企图逃避拘留,先是声称自己浑身都是毛病,然后又说自己有肺结核,每天咯血,但依法将其送至固始县人民医院体检后,结果显示并无异常状况;申请人向固始法院提起自诉,请求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刑事责任,承办法官依法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对施某批准逮捕,根据相关规定,批捕后犯罪嫌疑人由拘留所转到看守所,在转到看守所之前,固始县人民医院对施某进行了详细的体检,并认为施某符合收押条件。
进入看守所,施某悔之已晚:没想到百般“折腾”,最后不但没能逃掉法律的惩罚,反而将自己陷入了更不利的境地,看来,只有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才是自己唯一的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