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查找涉土地非诉行政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固始县法院根据信阳市中院的部署,于10月13日下午召开土地非诉执行案件情况座谈会。县国土局副局长丁树林、城监队长、农监队长和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学武以及行政庭、环境资源庭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固始县法院行政庭庭长袁如新传达了信阳市政府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督相关问题协调会的会议精神。2015年1月9日,信阳市人民政府下发《会议纪要》(第2期),明确“在信阳市探索试行以地方政府为执行主体的土地违法案件‘裁执分离’模式,对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国土资源非诉案件,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和裁定。对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在裁定书中明确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在座谈交流环节,县国土局副局长丁树林向县法院长期以来对国土局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土地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和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9月份以前裁定准予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即市政府、市中院文件下发以来,土地非诉执行案件执行情况,包括已经执行了多少、未执行多少以及未执行的原因。
固始县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陈刚德随后通报了审查非诉执行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例如:卷宗材料不齐备,有些卷宗没有送达回执、被处罚人联系方式等;在法院审查期间被处罚人经法院做工作主动缴纳罚款,国土局应及时通知法院;有些案件比较难联系被处罚人,送达比较困难,国土局对被处罚人较熟悉,希望积极配合法院在法定期间内送达文书。
会议最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学武作总结讲话。他对县国土局副局长丁树林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2015年以来土地非诉执行案件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他表示,固始县法院今后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土地部门依法行政,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9月份以前已经移送乡镇人民政府的案件,国土局要跟踪督查执行情况;未移送的国土局会后要立即着手移送,与乡镇人民政府对接,本月底前移送完毕。在移送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与法院进行沟通协调。最后,他希望县法院、县国土局能一如既往、携手并肩维护好土地管理秩序,绝不允许逾越土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