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受固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红梅的委托,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尹春焱带领考察组一行来到县法院,对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霍精锐同志的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考察。县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庭室负责人共30人参加了民主评议。
在考察座谈会上,尹春焱表示,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法》,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确定固始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霍精锐同志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述职,并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述职前,县人大抽调县人大机关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霍精锐同志履职情况进行考察。
本次考察共有两项内容:一是民主测评;二是随机抽人座谈。在考察环节,县法院参会人员从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个人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对霍精锐副院长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了下一步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