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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发布时间:2017-12-29 08:55:57


    2017年,固始县法院以民四团队为基础,成立了家事审判的专项审判机制,但家事审判有着其自身的特点,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特别是其中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问题比较突出。根据这些年在审理家事案件中的实践经验教训,对家事审判中如何加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我国家事诉讼未成年人利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缺少适合未成年人的专门审判机构;缺少适合未成年人的管辖权机制;缺乏适合未成年人的对话机制;缺少司法干预及相应的规范指导处分原则。

    二、我国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利益保护制度完善的建议

    确立“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优先原则"为基本原则;确立家事诉讼的职权审理模式;配备其他辅助工作人员及判后回访制度。

    只有家庭稳定和谐,社会和国家才能和谐、繁荣。因此,家事审判的责任重大,我们每个审理家事的法官,必须持有一颗敬畏之心,公正之心,责任之心,处理好每一起家事案件,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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