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2月2日上午,固始县法院在县看守所举行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固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海燕、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蔡东赞、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军、县法院院长郑镇林以及公检法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相关庭、科、队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固始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对本次活动的意义进行了重点说明。他表示,“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既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固始县法院坚决贯彻上级指示,严厉打击涉黑恶犯罪活动,护航固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平安固始建设,让人民安居乐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涉黑涉犯罪分子依法严惩。
随后,固始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新刚代表县法院对姜某等八名被告人进行宣判;固始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学武依法对被告人李某等八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
针对下一步的扫黑除恶工作,郑镇林强调,固始县法院将以坚决的态度、良好的状态和务实的作风,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政法委部署上来;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要按照《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三、深化部门沟通协作。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进行情况汇报;四、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严禁干警作为一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