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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法院在县看守所举行扫黑除恶第二次集中宣判活动

  发布时间:2018-04-03 17:12:09







    为了进一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3月30日上午,固始县法院在县看守所举行扫黑除恶第二次集中宣判活动。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治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海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竹学军、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蔡东赞、县政协副主席徐括新、县人民法院院长郑镇林、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邓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国斌出席,政法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由固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主持。郑镇林院长对本次活动的目的进行了重点说明。郑镇林院长指出举行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的目的就是加大对各类涉黑恶犯罪的打击和曝光力度,充分发动群众,营造浓厚的打击氛围,凝聚全社会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强大正能量。同时也彰显包括固始法院在内的全县政法机关雷厉风行的作风和“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决心。

    随后,固始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新刚代表县法院依法对毛凤强等15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固始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学武代表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涛等23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   

    针对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郑镇林强调,固始法院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配合协调其他政法部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理解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全县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此,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三是进一步明确打击重点。四是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五是进一步深化部门沟通协作。六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七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审判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推进阳光司法,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坚定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不断取得扫黑除恶斗争的新胜利。

责任编辑: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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