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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固始法院院长郑镇林带头审理两起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8-04-23 08:50:00







    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固始法院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加快平安固始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4月20日上午,固始法院院长郑镇林担任审判长与副院长张新刚以及刑一庭副庭长吴章科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张某涉嫌诈骗罪、被告人陈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两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固始检察院检察长陈军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上午8点30分,在固始法院第一审判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合议庭首先适用简易程序对被告人张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2017年6、7月份左右,被告人张某伪造以帮助被害人梁某获得固始县往流镇某村大塘改造项目补助款为由,先后多次以需要协调与固始县扶贫办及县财政局领导关系的名义骗取梁某现金人民币28400元。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对被告人张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作出了宣判。随后,郑镇林院长担任审判长对被告人陈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郑镇林院长驾驭庭审娴熟,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进行有序井然。庭审持续了1个多小时,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郑镇林院长表示,院领导带头审理刑事案件,彰显了固始法院勇于担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下一步,该院将主动承担好审判机关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尽早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责任编辑: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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