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5日上午,当事人罗某带着锦旗来到固始县法院,紧紧握住固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的手,感谢固始法院依法办案、为民解忧,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怀着感恩之心将一面写有“耐而不烦、心系于民”的锦旗送到了院长郑镇林的手中,并对固始法院为民解忧所作出的努力表示由衷的感谢与称赞。
2018年1月1日,高某受雇驾驶罗某租赁固始县畅通运城乡联运有限公司所有的客运车辆,由东至西行驶至固始县往流镇老服装街交叉口处时,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张某身体受伤、车辆受损,后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等责。
2018年1月20日,张某家属向固始县道交一体化调解委员会提交交通事故伤亡赔偿书面申请。案件受理后,由于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工作一时受阻。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参与调解案件的调解员孙云才、吴建青以及赵玲并没有轻言放弃,在固始法院道交团队法官刘士管等指导下坚持对双方多次做思想工作,积极调解。最终获得受害人家属谅解,双方达成协议一致,不仅让受害者家属争取到了应得的赔偿金,而且罗某也领回了暂扣的车辆,避免因此造成的更大损失。
在该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固始法院道交团队和调解员们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温暖了当事人的心并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许,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廉洁高效”的真谛,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共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