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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忙”运货 倒车轧死买货人三岁独子

  发布时间:2009-09-14 10:28:49


    固始县一小货车主送货上门,“多快好省”,情急之下倒车不慎,将一买货人的儿子轧伤致死,酿成惨剧。9月14日,固始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安林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胡安林系固始县城关镇五街市民,个体司机。其多年来靠从城关张家街百货商品市场批发买进商品,装运至部分乡镇个体商店出售,赚取差价和运费。

    2009年5月22日下午,被告人驾驶其豫S45586号低速厢式小货车,送货至固始县沙河铺乡街道个体工商户郝某的“爱家商店”。被告人于15时许卸货完毕,其因急于赶赴下一家买货人处,在倒车时未观察车后情况,不慎将在车后玩耍的郝某三岁独子(2006年8月出生)轧伤。伤者随即被送往当地卫生院,不治身亡。经鉴定,被害人因颅脑损伤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负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当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自首。

    法庭审理中,经调解,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父母经济损失9万元,并将货车抵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安林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吴国磊    

文章出处:固始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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