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9日,星期天上午十时许,在固始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徐学军的办公室,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彭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激动地查收四十五万元现金,案件余款分批分期履行,并由担保人负责保证。
2014年,王某、彭某与案外人谢某共同投资兴建某建材公司,由彭某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因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王某与彭某打了三年的官司,历经4份民事判决书、1份发回重审民事裁定书,双方矛盾尖锐。
徐庭长接手该案后,并没有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对案情进行分析,走访当事人及案外人,了解到纠纷背后的深层原因,环保政策的变化再加上自身管理不善,建材公司经营惨淡。既然找准了病症根源,徐庭长快刀斩乱麻,对症下猛药,尽显“赖见愁”本色,双方当事人很快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徐庭长是局里执行工作的标杆,常常告诫年轻执行干警,执行案件既要措施到位,又要有的放矢;既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要消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