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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交车,楼上交款,执行终结

  发布时间:2018-08-07 10:54:08




    2018年8月5日,星期天下午16时许,在固始法院执行二庭执行法官钟长青的办公室,申请人柴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徐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柴某将扣押交由其保管车辆交付给王某、徐某,王某、徐某将十七万现金交付王某,案件余款约定年底清偿完毕,并由担保人负责保证。

    王某、徐某夫妻二人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分三次向柴某借款共计25万元。柴某多次催要,王某、徐某先是找各种理由予以推脱,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要钱没有,人也蒸发了。

    钟长青法官接手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首先,与案件审判承办法官沟通,分析案情,听取建议。然后,收集整理申请人柴某提供的相关线索,全方位针对被执行人王某、徐某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实时监控银行存款情况,查实空置小产权房一套,扣押查封被执行人机动车一辆,交由申请人负责保管。虽然被执行人王某、徐某下落不明,但是钟法官费劲周折找到其亲属周某,在被做通工作周某的配合下,联系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王某、徐某面对强大的执行态势,明白不能再逃避后,积极与申请人协商,拿出最大诚意,争取到申请人的谅解,并与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一纸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和和气气商量着;一纸结案证明,案结事了申请人洋洋洒洒书写着。薄薄的一张纸,里面倾满了炎炎夏日下执行干警调查走访的汗水;寥寥的数百字,上面记载着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驾驭控制的能力。

    我们的执行干警在一个个周末里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在炎炎夏日里奔波,他们的汗水换来了当事人发自内心的微笑。

责任编辑: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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