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固始法院执行干警强制腾空城区宾馆一处、农村住房一处,执行完毕两件陈年旧案。
上午9点30分,执行干警李宝童带队进入蓼北路某宾馆,宾馆已暂停营业。被执行人柴某带着申请执行人李某查看宾馆设施,清点物品,执行干警全程予以视频记录。事后,在李宝童办公室里,当事人双方自愿签订移交协议:柴某于本日将诉争房屋移交给李某,柴某将宾馆内属于自己的物品3日内搬出,否则视为放弃物品所有权。申请人李某领取被执行人柴某打入法院执行款账户的30万元租金,李某紧紧攥着执行干警李宝童的双手,执行的艰辛他是最清楚的。
李某诉柴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过两审裁决,确定柴某依法补交租金、返还宾馆所占房屋。在执行过程中,柴某先是提出执行异议,异议理由不成立,被驳回,柴某不服又向上级法院提出复议,被驳回,柴某又向检察院提出检察监督,检察院审查后决定终结审查。柴某穷尽一切司法救济途径,但因理由不成立,均被驳回。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李某已提出刑事自诉,我院已受理,最终,被执行人柴某迫于法律震慑压力,主动履行。
中午11点,执行干警钟长青带队赶到段集镇,验收被执行人赵某亲属腾空的涉案房屋。申请人曹某站在院内,望着既熟悉又陌生的院落,不禁地留下了眼泪,22年了,自己的房子又是自己的家了。
1996年,曹某丈夫瞒着曹某将夫妻共同所有的住房卖给哥哥赵某,拿到2万元房款后,再无音信。固始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曹某退还2万元购房款,赵某将房屋予以返还。曹某早将案款2万元打入法院账户,但是赵某常年在外打零工,案件执行难以推进。执行干警钟长青接手该案后,了解到因赵某年龄偏大,不再出门打工,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调查情况,宣讲法律,化解矛盾,但效果了了。执行干警钟长青对赵某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后,赵某顿时悔悟,与其亲属联系,要求赶紧腾空房屋吗,配合执行。
强制腾房,执行震慑。失信被执行人你有权利寻求司法救济,你若有理,法律支持,你若无理,执行不止。失信被执行人你可以选择藐视法律,不予配合,但是执行不是空谈,强制执行有措施,法律后果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