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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快报︱固始法院拘留一名“回家”失信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8-10-25 09:29:31




    2018年10月22日,傍晚时分,固始法院执行局王春明带领执行干警,将失信被执行人赵某送进固始拘留所。

    赵某等人合伙在方集乡经营一处砖厂,许某、汪某负责向砖厂供应煤炭,2014年,双方对账结算,欠下煤款40万元,砖厂经营不善,赵某等关停砖厂,下落不明。

    案件执行关键之处,在于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被执行人的财产。该案经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几经努力但未果,申请人无线索提供,只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未执行到位,执行干警的心总是惦记着,一直在关注相关线索,赵某有砖厂生产技术,常年在安徽等地砖厂参与管理、经营工作。赵某觉得风头已过,近日悄悄返还固始,准备收购停产砖厂的设备拉回安徽。执行干警王春明作为一名“老执行”,埋伏歼灭战最为擅长,掌握了赵某的活动规律,布置好口袋阵,只等赵某 “乖乖入袋”。22日傍晚时分,赵某走进了埋伏圈,一举被拿下。

    赵某或许应在拘留所静静地思考人生:清偿债务,光明正大地回家好?还是拒不履行,东躲西藏不能回家好?

责任编辑: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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