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日,固始法院在郑州市豫棉宾馆成功召开河南聚兴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案是由河南省高院指定固始法院立案审理的一起民营企业破产案,也是固始法院首例适用新破产法在异地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河南聚兴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2014年在固始县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该公司成立后在固始县取得一宗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因资金紧张,该公司于2014年开始在郑州向社会公开融资,融资金额8000余万元,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系郑州市人,加之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均在郑州居住,所以涉及的债权人均为郑州及居住在郑州周边的市民。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时偿还债权人借款,导致债权人多次在郑州市有关单位集体上访,并先后有二十多人向郑州市周边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在郑州市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2017年9月,经河南省高院指定,该案由固始法院立案审理。固始法院受理该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指派由审理破产案件经验丰富的民三庭负责人聂士峰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合议庭严格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对聚兴公司进行清产核资;指导、受理债权人申报债权;鉴于该案的债权人均在郑州居住,为便于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创新工作方法,设置债权人微信群,主动与涉案法院进行联系。案件审理初期,因部分起诉的债权人与未起诉的债权人对破产重整意见分歧形成两派,轮流到河南省高院上访。为化解矛盾,合议庭先后五次到郑州与上访人见面,释明《破产法》的规定、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征求债权人的意见,经过耐心仔细地工作,终于使债权人达成共识,均愿意配合法院破产重整工作。
该案从立案至今,共受理163名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承办人为了审理好该案,认真研究《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债权人工作群发布各种通知、公告近百次,主动与债权人在工作群互动,解难答疑,引导债权人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实现债权。目前,该案的卷宗材料已累计达整整一纸箱,案件承办人因与债权人电话联系过多,导致声带息肉并进行手术。鉴于该案的债权人均在郑州居住,大部分债权人年龄偏大,为了方便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经院党组决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郑州召开,此举赢得了债权人的高度赞誉。通过案件承办人的不懈努力和精心组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在郑州召开,所有申报债权的163名债权人基本到会,十项会议议程顺利进行,会议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推选了债权人会议成员候选人,对163笔债权逐笔进行了审查确认,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下一步,合议庭将指导聚兴公司提交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基础上,择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力争在2019年春节前将该案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