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农民史昌付因婚外情被情人丈夫辱骂,其一怒之下欲强行与情人交欢,以此作为报复。不料“好事”未成,自己竟沦为阶下囚。9月30日,固始县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史昌付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史昌付系固始县汪棚乡蔡寨村农民,多年来从事粮食经销生意。2007年以来,因人手不够,其雇用本乡新建村农妇杨某做短工。二人关系暧昧,曾发生过不正当性关系。
2009年7月22日上午,被告人到杨某家找其去干活。杨某因身体不适未答应前往,其间被告人曾拽拉过杨某。当日中午,杨某丈夫赶集回来听说此事,心生恼怒,便打电话给被告人,对其进行辱骂,引起被告人不满。
当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径直窜至杨某家,向杨某高叫:“你男人骂我。我今天要强奸你!”遂强行脱去杨某上衣,摸其身体。杨某反抗并呼救。被告人见状,手捂杨某嘴巴,用一块红布条将杨某脖子绑住,被邻居发现。后被告人离去。经鉴定,杨某损伤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昌付采取暴力手段,强行猥亵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法院据案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