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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与教育相结合,执行路上宽严相济

  发布时间:2019-03-18 09:11:28



    两名拒执罪嫌疑人被广东惠州公安机关控制,固始法院执行干警郑国夏、王坤、王肖肖、朱新年迅速南下,当场取保候审一人,押解返回固始一人。2019年农历正月里,执行干警已经三次南下押解拒执罪嫌疑人,八次异地拘传失信被执行人……

    2004年,被执行人张某为他人建筑房屋,在加工钢筋时,不慎造成申请执行人魏某小腿重伤截肢。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常年外出务工,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常年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状态。

    押解过程中,在执行干警耐心做工作下,拒执罪嫌疑人张某亲手书写悔过书,将案款15万一次性汇入执行款专户,在符合法定程序下,执行干警随即为张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2012年,申请执行人夏某与被执行人柏某祖孙三人签订合同,一次性支付40万元,购买柏某所有的位于汪棚乡的耕地及宅基地。2014年,县城建设开发将该地纳入拆迁范围,柏某一家撕毁合同,强要土地。固始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解除合同,夏某返还土地,柏某返还40万元土地购买款,另赔偿30万元经济损失。

    执行干警发现柏某在执行立案之前已经领走土地拆迁补偿款20万元,迅速冻结余下补偿款,并将到期34万元补偿款划拨至执行款专户。1200多公里的押解回固之路,也是执行干警“苦口婆心”之旅,柏某(孙)及其家人也认识到错误,表示尽全家最大能力凑齐20多万元首付款,剩余分批分期偿还,申请执行人也予以认同,双方就具体细节正在积极协商。

    固始法院执行一直在路上,执行干警对顽固不化的“老赖”,坚决打击,要让他知道“疼”,知道法律的高压线碰不得;对知错能改的“醒悟人”,教育为主,惩戒为辅,最大可能给予其重新树立诚信的机会。

责任编辑: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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