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固始法院执行局干警冒酷暑于城关日出东方小区一期成功腾空一处失信被执行人房屋。
蔡某向固始县某典当公司借款30万元,到期后未偿还,某典当公司将蔡某起诉到法院,固始法院判决蔡某偿还该公司借款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蔡某依然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蔡某收到后,承诺偿还借款,并与固始县某典当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后依然不予履行。通过认真查找执行线索,发现蔡某有一套住房位于固始县城关日出东方小区一期并及时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
蔡某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其本人依然无动于衷,不接电话、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固始县某典当公司讲明下一步执行措施后,该公司大力配合执行,主动给蔡某提前租好房屋堆放其房屋中的物品,等待法院执行腾空。
根据本案的情况,执行局负责人叶双庆亲自安排部署执行小分队,2019年7月11日上午,执行干警和固始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固始县某典当公司工作人员等来到了蔡某住处,在固始县公证处全程录像监控下,依法实施了强制腾空。腾空活动一直持续到中午,吃完盒饭后,执行干警们不怕劳累,冒着30多度的高温又继续开展执行工作,下午2点左右,蔡某家中的物品全部腾空完毕,在物品清单上,公证处人员、执行干警一一签字,下一步将依法对被腾空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自“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结束以来,我院执行干警毫不松懈,不断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