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七夕节”,许多年轻人把它当做中国的情人节来过。这天,固始法院的几名执行干警来到县中山大街的一家珠宝首饰店挑选起了戒指,这是为何呢?
原来,朱某某诉固始县某珠宝饰品销售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经固始县人民法院和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固始县某珠宝饰品销售有限公司应偿还朱某某2万元及利息,判决后公司未履行。朱某某申请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故意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决定强制执行。
7日下午,固始法院法警大队组织执行干警到公司现场执行,经沟通仍无法联系到王老板,执行干警决定现场扣押店内商品。由于申请人朱某某要求扣押黄金,而店内确实没有,故执行干警决定扣押其他价值相当的商品。经挑选,现场扣押了一枚标价近3万元的砖石戒指,并依法送达执行裁定书,制作了扣押物品清单,公司经理在扣押清单上签字确认。
下一步,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对扣押物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