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0日,固始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在固始县往流镇街道某宾馆内拘留一名失信被执行人钱某。
被执行人钱某从申请执行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信阳分行”)处借款人民币2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到期后未偿还。中原银行信阳分行将钱某起诉到固始县人民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钱某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钱某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钱某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钱某却以借的钱自己没用等各种理由来推脱还钱事宜。执行法官经调查,钱某在固始县往流镇某处经营沙场,平时经常在镇上的宾馆住宿,以各种手段来躲避执行。针对这种情况,决定依法对钱某实施司法拘留措施。
2019年9月9日晚,申请执行人方传来被执行人钱某将在往流镇街道喝酒后住宿某家宾馆的消息。9月10 日早上6点钟,执行局负责人叶双庆安排执行干警3人奔赴固始县往流镇街道,到达镇上这家宾馆后,执行干警向老板出示了相关证件,老板起初不是很配合,在强大的法律压力面前,最终将住宿登记薄拿了出来,但是登记簿上并没有钱某的名字,钱某已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可能没用自己身份证登记开房,根据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当即立断,在老板的配合下,决定到楼上去寻查,寻找钱某,“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眼睛”,果然,钱某所住的房间门没关严漏了点缝,从房内挥发的酒气被执行干警闻到,大家立即进入了这间房间,经核实确是钱某后,当场向其宣布司法拘留,钱某被带回了固始县法院并被送进了固始县拘留所。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