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盗徒为牟取不义之财,疯狂盗割电缆,足迹遍及河南、安徽、江苏数省。10月23日,固始县法院对该团伙最后一名被告人姜广俊,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姜广俊系固始县丰港乡军岗村农民。自2006年11月28日至2007年6月13日,其伙同潘家刚、潘家春、罗俊平、夏道猛(均已判刑),先后窜至安徽省霍邱县冯井镇中军村东柳村民组、安徽省霍邱县冯井镇白庙镇白庙街道、固始县张老埠乡茶厂村、安徽省霍邱县东卢塘村、安徽省霍邱县邵岗乡徐集村、固始县黎集镇马塘村、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镇、江苏省常州市南夏墅镇、江苏省常州市湟里镇、江苏省常州市潞城镇政新村委会、常州市百丈镇圩塘康乐中心医院等地,盗割电缆线十二次,涉案价值达179707元。2009年6月,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广俊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