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因公受伤干警感受到院党组的温暖,不让他们流汗、流血又流泪,11月27日上午,在执行局局长叶双庆的陪同下,固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学武代表院党组,看望慰问在执行过程中受伤的干警王明同志。
自2016年进入固始法院执行局工作以来,王明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以谦虚的工作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为执行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先后荣获执行工作标兵、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因工作表现优异于2019年10月被提拔为固始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今年11月26日,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王明前往安徽省阜南县拘传失信被执行人左某。左某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被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但左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决定,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申请强制执行。11月26日上午,王明带领执行干警来到左某经营的一家鹅块店。当左某准备开门营业时,王明见状立即下车,因为店门前路面较陡,下车瞬间由于惯性,王明右耳撞到车门血流不止,但他“轻伤不下火线”,忍着疼痛将左某成功控制。随后,随行的执行干警将王明送往阜南县人民医院,在医院缝了十几针。待伤情稳定后,王明回到固始的家中静养康复。
在王明的家中,郑镇林院长一行亲切询问了王明的伤情及治疗情况,对他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表示高度赞扬,希望他养好身体,早日回到执行工作岗位。同时强调,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执行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工作,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