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在固始县城关和胡族铺镇连续拘留两名失信被执行人,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2018年,被执行人陈某从申请执行人熊某处借款1万6千元,被执行人胡某在中间做担保人,约定时间到后,陈某未付。经固始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决陈某给付熊某借款1万6千元,胡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陈某和胡某均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和胡某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并与二被执行人多次联系,陈某却逃之夭夭,不知所终。胡某在固始县某镇政府上班,有一定收入来源,却以自己没有用到钱等理由拒不执行判决。鉴于此种情形,经合议报批,决定依法对胡某实施司法拘留措施。
2019年11月29日早上6点,叶双庆局长亲自安排部署执行小分队一行三人来到了胡某位于固始县城关某小区的家中“堵被窝”,被执行人胡某仍没有履行意识,以各种理由推脱,对此,执行法官当场向其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紧接着被送进了固始县拘留所,等待胡某的必将是严厉的法律惩处。
2015年,申请执行人周某在被执行人祁某开办的一家位于固始县胡族铺镇的砖厂干活,因一装窑的电瓶车连线短路,电瓶车挤向周某,将周某左腿挤伤。被执行人祁某承担部分医药费后,不管不问,周某将此事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处理,后判决祁某赔偿周某各种损失14万多元。判决生效后,祁某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祁某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他却以医药费已经赔过了和没有钱等理由搪塞,丝毫没有履行意识,其本人也未向固始县法院报告财产。针对祁某拒绝报告财产又在经营砖厂情形,经合议报批,决定依法对胡某实施司法拘留措施。
2019年11月29日10点多钟,执行干警一行三人来到了被执行人祁某所开办的砖厂,祁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执行干警当场向其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将其带上了警车,祁某意识到拒不执行的后果才着急了起来,急忙打电话让家里人筹钱。到了法院后,祁某亲属和申请执行人周某也先后来到了法院,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祁某与周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祁某一次性赔偿周某8万元,以后双方不再为此事发生纠纷。鉴于此种情形,遂变更强制执行措施。案件到此成功执结。
在“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的活动中,固始法院的执行干警一直奔走在执行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