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扫黑除恶∣固始法院集中执行两起涉恶犯罪财产刑案件

  发布时间:2020-05-26 16:36:23





    2020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打财断血”是专项斗争的重点之一。上级部门对于罚金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判决内容的执行情况一直高度关注。5月20日,省高院及市中院领导在督导固始执行工作时,也就涉黑恶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做了指示。

    5月22日,固始法院法警大队组织十名干警对两起涉恶犯罪财产刑案件进行再调查执行,该两起案件在前期执行中,因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终本。此次到被执行人(现监狱服刑中)原住所地蓼城办事处岔花社区及黎集镇街道居委会做详细实地调查,与社区干部座谈,向周边群众了解,通过多种方式调查财产状况并向被执行人亲属施压督促履行。

    此次执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基层社区干部对法院执行高度支持与配合,周边群众上了一堂法制课,并深切感受到了政法机关“扫黑除恶”的力度与决心。

责任编辑:固始县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88326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