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固始法院司法为民解忧获旌旗称赞

  发布时间:2020-11-02 15:07:01



    10月30日下午,当事人付某某专程来到固始法院,怀着感恩之心将一面写有“急民所急 人民法官 不计报酬 不忘初心”的鲜红锦旗送到固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手中,对该院不计报酬 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诚挚谢意。

    事情源于固始法院民七团队负责人陈刚德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今年2018年9月9日14时30分许,被告卢某驾驶皖KN11671豫\1VX07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延老312国道靠路西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固始县沙河铺乡莲花村路段时,遇前方原告付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被告卢某驾驶机动车从付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左侧超车过程中两车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受伤后送往固始县人民医院抢救,住院121天,出院后,仍需治疗,导致原告经济损失20余万元,而三被告未予赔偿。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参与调解案件的调解员们不厌其烦、反复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终于让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南支公司赔偿原告付某某交通事故各项损失赔偿款共计18万元,扣除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南支公司为原告付某某垫付的治疗费10000元,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南支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17万元给原告付某某;双方就此事再无纠葛。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第一时间制作了锦旗,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固始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89681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