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放贷”抑或“借贷”,你能分清楚底线吗?

  发布时间:2021-09-17 17:17:35







  郭陆滩法庭近日成功主持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杨某是一名初踏入社会的年轻小伙,因为购买车辆经中间人联系与祁某签订了高额利息的借款合同,结果不能按期还款,祁某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法院。

  庭审过程中,双方在法庭上激烈辩论,原被告各执一词。为了查清案情真相,法庭通知案外第三人郑某到庭质证,经过法庭质证了解到:杨某通过中间人向祁某清偿了部分借款,但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已属于高利贷,中间人仅向祁某支付了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部分利息,对于超出正常利率的部分作为中间人的劳务费用。

  杨某答辩称,通过多种支付方式分多期向祁某直接清偿和中间人间接还款偿还了多笔借款,祁某和中间人对于微信转账和银行POS机转账的部分均没有异议,但是杨某所称的多笔现金还款因为不能提供收款收据而得不到祁某和中间人的承认,法庭也因为没有证据无法认可杨某的答辩。

  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双方达成和解,杨某同意分期清偿祁某的借款本金,中间人也愿意协商退还超出最高法定利息的相关部分款项。

  固始法院提醒大家:借款往来需谨慎。偿还他人借款时一定要索取收据,不要沾染高利贷款,害人害己,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漩涡。

责任编辑:胡韵歌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00791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