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下午,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喻露带队前行安徽省霍邱县境内处理一起涉及某矿业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霍邱县某矿业公司作为霍邱的老牌企业,已经营多年,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过贡献,但目前该企业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已处于停产状态,负债累累,除厂房、设备和砂石外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此前,固始法院已对该公司的厂房、设备和砂石采取了查封措施。为盘活闲置资产,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申请人与多方当事人权益。10月27日,副局长喻露邀请该公司负责人、债权人及第三人等多方代表到该矿业公司协商处理方案,在经过几个小时的沟通协调后,最终多方代表达成了初步清偿协议,案件不仅解决了借款合同纠纷,帮助企业恢复生产,还解决了该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问题。
固始法院执行局在不损害多方当事人利益的情况下,允许被执行人在法院监督下处置财产,尽可能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高资产的经济效能,尽量优先采取方便执行且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减少强制执行成本,灵活发挥法院执行职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