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日,固始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永胜,执行局负责人喻露、副局长沈非带领20余名执行干警,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顺利腾空面积11400平方米商业用途房产及附属物。
基本案情
根据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告杨某应支付原告陈某、崔某租金246万元及违约金35.916万元及利息,并于2021年7月1日之前向原告陈某、崔某交还《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杨某未按期履行义务,陈某、崔某向固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承办法官要求被执行人杨某履行义务,腾空房屋。但被执行人杨某以受疫情影响,在外地无法返回为由,一直未履行义务。我县疫情结束后,执行干警向杨某送达腾房公告,并在杨某公司外张贴公示,杨某仍未按期履行腾空房屋义务。由于涉案房产层数多、面积大,且存放有大量物品,处置难度较大,承办法官向院领导汇报后,开展了此次集中执行行动。
6月2日上午9时,20余名执行干警来到现场,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公证下,执行干警迅速拉起警戒线、清理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开始强制腾房行动。
在腾房过程中,多名自称杨某所开设公司员工的人员聚集在腾房现场,要求进入楼内拿取个人物品。因被执行人杨某人在外地,执行干警现场无法核实聚集人员身份,鉴于杨某所租赁的涉案房屋确系用于经营大型洗浴中心,为了保护涉案中小微企业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一边耐心安抚聚集人员情绪,一边拨打杨某打电话以核实聚集人员身份,杨某多次未接听电话,后承办法官通过微信视频通话与杨某取得联系,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通过同步录音录像确认其公司的一名员工吴某为杨某的委托代理人,全权负责腾房事宜。承办法官与吴某逐一对聚集人员核实员工身份后,执行干警将这些员工带入现场清点个人物品并登记造册,由吴某及员工们分别签字确认后各自领取。
辛苦了一上午,由于物品繁多,腾房行动仍未结束,执行干警在腾房现场吃上了院里准备的盒饭。
吃完工作餐盒饭,执行干警顾不得午休,撸起袖子加油继续干。直至下午6时,此次强制腾房行动顺利结束,当事人双方完成交接。
腾房行动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在此次执行行动中,固始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多措并举,一案多策,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保护了涉案被执行企业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