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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法院2021年1-12月执行工作 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08 08:27:09


2021年1月至12月,固始法院共新收执行实施案件5481件,旧存案件116件,共收案5597件,结案4958件,结案率为88.58%,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为89.26%。12月份新收案件共263件,共结案801件,结收比为304.56%。“3918”核心指标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为99.06%,在本省排名第149位,在本中院辖区排名第九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执行案件执结率88.54%。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院执行工作的开展,不断推进固始法院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程,现将各执行团队收结案情况和相关执行质效指标排名情况予以通报。

  

各执行团队收结案统计表

2021.1.1-2021.12.31)

执行团队

执行一庭

执行二庭

法警队

综合室

人民法庭

2021年收案数

1801

1277

676

1313

393

未结案件数

183

176

50

221

10

2021年结案数

1618

1101

626

1092

383

执行完毕数

382

419

135

337

13

终本案件数

970

447

347

518

201

结案率

89.84%

86.22%

92.60%

83.17%

97.46%

实际执结率

35.98%

51.21%

41.27%

43.72%

46.31%

执行完毕率

21.21%

32.81%

19.97%

25.67%

3.31%

2021年12月份我院执行质效指标排名情况

一、首次执行案件(12项考核指标)

1、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8分)89.26%,居全市第六位,信阳市平均结案率为89.93%,全市第一位为息县法院96.18%。

2、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5分)39.58%,居全市第十位,信阳市平均实际执结率为46.91%,全市第一位为潢川法院52.95%。

3、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10分)16.23%,居全市第九位,信阳市平均实际执行到位率为27.14%,全市第一位为浉河法院37.18%。

4、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7分)22.26%,居全市第九位,信阳市平均执行完毕率为25.63%,全市第一位为罗山法院33.6%。  

5、首次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5分)88.77%,居全市第十位,信阳市平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5.97%,全市第一位为息县法院99.62%。

6、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1分)112.76天,居全市第十位,信阳市首执案件平均结案用时91.81天,全市第一位为息县法院68.52天。

7、执行完毕案件平均用时69.18天(1分),居全市第十位,信阳市执行完毕案件平均用时为54天,全市第一位为息县法院42.32天。

8、首次执行案件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1分)0,居全市第一位,信阳市首次执行案件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为0。

9、首次执行案件实结占结案数比例为44.35%,居全市第十位,信阳市平均数为52.16%,全市第一位为罗山法院,为59.52%。

10、首次执行案件终本率为49.67%,居全市第十位,信阳市平均数为43.02%,全市第一位为罗山法院,为35%。

11、首次执行案件终本占结案数比例为55.65%,居全市第十位,信阳市平均数为47.84%,全市第一位为罗山法院,为40.48%。

12、首次执行案件终结率为16.05%,居全市第一位,信阳市平均数为20.29%。

二、恢复执行案件(3项考核指标)

13、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平均用时(1分)41.42天,居全市第七位,信阳市平均值为33.52天,全市第一位为息县法院0天。

14、恢复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2分)13.81%,居全市第十位,信阳市平均执恢案件执行到位率为30.65%,全市第一位为息县法院44.69%。

15、恢复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2分)38.31%,居全市第四位,信阳市平均恢复案件执行完毕率为32.09%,全市第一位为潢川法院44.79%。

三、终本案件(1项考核指标)

16、终本案件合格率(10分)100%,居全市第一位,全省终本合格率90%以上法院得分均为满分。

四、其他(1项考核指标)

17、保全率(2分)3.33%,居全市第十位,信阳市平均保全率为10.17%,全市第一名为潢川法院35.19%。

问题分析 

2021年12月,执行局全体干警与人民法庭团队共结案801件, “3918”核心指标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由11月份的96.89%上升至99.06%;执行信访办结率稳定在100%;执行案件执结率11月份的77.68上升至88.54%,执结率增加了11.03%。11月份我院各项核心指标稳步提升,但仍然存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平均用时过长等问题。

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1月份,执行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工作:

1、继续做好收结案工作,避免年底结案数据发生较大异动,确保各项执行质效指标平稳运行。

2、抓好超期案件办理,力争超6个月案件清零。同时,积极办理新收案件,重点观注4至6个月未结案件,防止生成新的超期案件,确保有效降低法定审限内结案平均用时。

3、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年前办结一批疑难案件,加大对失信人员的震慑力度,提升申请执行人满意度。


同时会在加强到账案款管理、已结案件卷宗材料完备及归档、电子送达、文书上网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较好完成院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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